“我的小说,妈妈,已经写好一半了。我由衷地相信这部小说是新颖的、简洁的。”
这是《小王子》的作者安托万.圣埃克苏佩里写给他母亲的信里的一句话。亲切天真的模样永远是个小孩子。
这让我感到新鲜。我们从古到今的文学家还不曾有过这样亲切自然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从屈原开始,我们的作家似乎都那么沉重地叹息让人总有未老先衰的感觉。
这法国安托万让我惊讶他的鲜艳。
《小王子》不长,总共27个章节。而每个章节的文字又不长,我数了数,较长的才千字左右,有短的只有五百来字。言简意赅。
最妙的是安托万从小喜欢绘画,精简的文字配以手绘的图画,赏心悦目,童趣盎然。
如果你以为这只是给小孩子看的童话,那就错了。图文并茂的目的是让人产生美妙的哲理之思。
先看看安托万的扉页题辞:
献给里翁.沃斯
我恳请读到这本书的孩子原谅我把它献给一个大人。我有正当的理由: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我还有个理由:他能理解一切,包括给小孩看的书。我有第三个理由:他生活在法国,现在又饿又冷。他需要安慰。如果这些理由还不够,那我就把这本书献给这个大人从前当过的那个孩子。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但这很少有人记得)。我把我的献辞修改为:
献给小时候的里翁.沃斯。
短短的一篇献辞,已尽显温婉曲折回环之美。我觉得安托万是想唤醒成年人的童心,或者是想让成年人摸着自己锈迹斑斑的心看他来巧妙地还原它的最初的样子。
《小王子》的第一章,你根本看不出是小说的样子。三幅手绘图让人新鲜而又疑惑。
第一幅:文中“我”六岁时看到森林故事的插图,大蟒蛇正张开嘴吞食野兽。
第二幅:文中“我”由第一幅产生联想画出的第一号作品,用彩色蜡笔画出的看上去的一顶帽子。
第三幅:帽子变成了正在消化大象的蟒蛇。
文中“我”拿自己的作品去问大人们,他们都说是帽子,等“我”给他们看了第二号作品,大人们反劝“我”别画什么大蟒蛇,而应该专心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
第一章最后作者写道:
每当我遇到在我看来头脑还算清楚的人,我就会用随身携带的第一号作品来试探他。我想知道是否有人能真正地理解这幅画。但答案总是:“这是帽子呀。”如果对方这么回答,那我不会再提起大莽蛇、原始森林和星星。我会迁就他的水平。我会跟他谈论桥牌、高尔夫、*治或者领带。这些大人会很高兴,觉得他们结识的这个人真是通情达理啊。
读到这里,我隐隐觉得这些大人的什么地已经被埋没或者被堵塞了。
第二章,“我”在沙漠里遇到了一个神奇们天外来客一一小王子。
小王子的故事更精彩。第12章短的的二百多字,写小王子在一个住着爱喝酒人的星球,遇到一个酗酒的人。小王子问喝酒的人为什么喝酒。
喝酒人回答:“为了忘记,″
“忘记什么呀?”小王子问,他已经开始替这人感到难过。
“忘记我的羞愧,”喝酒人低着头说。
“羞愧喝酒啊!”爱喝酒的人说完再也不开口了。
小王子走开了,他感到很迷惑。
“大人真是非常、非常奇怪啊!”小王子心里想,继续踏上他的旅程。
一章一个故事,清新脱俗的语言。如一曲曲乐章,悦耳动听,余音绕梁。
《小王子》一一沙漠里的一股清泉。
站在地球上的小王子洗心